Tangent 對 CharaChorder One 的評價

前言

我是在大約兩年前收到我第一台 CC1。(2022 年 9 月 13 日。這篇文章是在 2024 年 8 月 5 日開始寫的。)我花了很多時間在 CC1 上,包括練習打字和和弦輸入、找尋在使用注音輸入法輸入中文的解法,最後終於能夠每天使用 CC1 來工作。因為下一代的裝置,M4G 即將到來,我想這是個對 CC1 寫評價的好時機。

所以在這篇文章中,我將會依我這近兩年使用 CC1 的經驗,評價 CC1 的優點或缺點,在我的其他文章中已經有提過一些。

人因設計

對我來說, CC1 的第一個且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它的人因設計。這也是我當初選擇 CC1 的原因,它也真的完美符合我的預期。我在一般鍵盤上長期的不良打字習慣和大量使用一般滑鼠所造成的手指和手腕痛的問題,都可以透過改用 CC1 來預防。感謝 CC1 讓我仍能繼續我的軟體工程師的工作、寫更多有用的程式。

可設定性

老實說,我在買 CC1 前完全忘記考慮中文打字,也就是我的母語。我也沒有對在 CC1 上打中文這件事有任何準備,因此花了不少時間去找、實作、練習在 CC1 上的注音輸入方式。感謝 CC1 的佈局的可設定性,使我可以自由的同時設計按鍵佈局和注音佈局,最後找到可以同時適合英打、中打和程式的佈局。

ℹ️ 我有另一篇文章說明我在 CC1 上所用的最新佈局

和弦輸入

和弦輸入是 CC1 的殺手級的功能。它主要是設計給英文使用。然而,第一,我的英文思考速度太慢,不太適合使用和弦輸入[1]。第二,每天我用 CC1 來寫程式或者打中文的用量,遠比打英文多。第三,我在打中文時會用注音和弦(聲韻並擊),而它們會跟 CC1 的和弦衝突。

因為以上原因,我的 CC1 上只有少數的給程式用的和弦,而沒有英打用的和弦。但在寫程式時使用那些和弦已經相當好用,而且在寫程式時,我也持續在尋找可以使用和弦輸入的字。這就是我從 CC1 的和弦功能得到的益處。

學習曲線

CC1 的學習曲線很陡。對我這種想用 CC1 打中文、英文和寫程式的人,也就更陡。但因為我將學 CC1 想做是一種運動或興趣,練習用 CC1 打字變成是我的工作後的消遣。雖然到能完全使用 CC1 前真的花了很長時間(大約花了一年三個月),這是個很好的挑戰,也是我人生中一段有趣且獨特的經歷。

跳脫框架思考

我會說 CC1 除了打破了我對鍵盤和英打的框架以外,也打破了我對中打的框架。當在尋找 CC1 上的注音輸入方式時,我研究了許多現存的注音輸入方式,並且學到了注音和弦。從我小時候開始學注音輸入法以來,我一直都不知道注音和弦。所以遇到 CC1 後真的打通了我通往「快速中打」和「更多關於中打的知識」的路。我認為 CC1 也可能可以讓其他使用者重新思考和探索他們的輸入法或語言的新的打字方式。

代替滑鼠

雖然就我所知,CC1 的滑鼠移動功能不受大部分的使用者喜愛,但我是用 CC1 替代滑鼠。

我至今嘗試了很多滑鼠方案,但它們每個都對我的手造成一些問題。以前使用一般滑鼠已造成我的兩手的食指和手腕負擔。(註:我可以用左手或右手使用滑鼠。)軌跡球可以減少手腕的移動,但是取而代之,手指的移動會變更多,也造成我手指負擔。觸控板在使用一段時間後會變黏,我手指的皮膚會有撕裂感。

所以最終我選擇使用 CC1 的滑鼠功能。雖然會比其他方式慢,我認為對我的手來說這是比較好的選擇。但是如果你需要速度快,這對你就不是一個好選擇。

意外地與注音輸入法很搭

雖然這可能只是巧合,但我認為 CC1 和注音輸入法是天作之合。

首先 CC1 的設計可以讓注音輸入法的和弦天性發揮到極致。在 CC1 和我的注音輸入法下,我可以同時輸入一個中文字的聲母、介音和韻母。所以我只需要一個和弦(2~3 個鍵)和一個鍵(選聲調)就可以打出一個「有一個以上的注音符號」的中文字。(沒有和弦的話需要 3~4 個鍵)

再來注音符號的每個分組中有三或四個符號。這跟 CC1 的四方向搖桿相當匹配。可以把一組注音符號放在同一個搖桿上,使得佈局更容易記憶。

最後,選字是中打時最會拖慢速度的動作。但在 CC1 上,因為方向鍵與基本鍵相當接近,我只需要動一隻手指就可以到方向鍵上操作選字。

總結

CC1 的人因設計真的解決了我的手的問題。它的可設定性和和弦功能也在我的使用上幫上很多忙。此外,它意外的跟我用的中文輸入法「注音輸入法」很搭。雖然它的學習曲線很陡,但學習 CC1 和探索新的打字方式是我人生中很好的經歷。這是我買過的東西中,最值得的一個。


  1. 我只在學校學過英文且我日常很少使用到(説或寫)英文。當我使用英文時,我會以記憶中的文法結構為模板來建立整個句子。這個過程並不是很快且我還要另外考慮動詞變化和各種變格(時態、單複數等)。(我的母語,中文,並沒有這些東西,所以我並不熟悉這些變化,也經常在這些地方犯錯。)所以單鍵打字的速度對我的英打來說已經足夠。 ↩︎